7月5日信息,华夏高科公告,截止公告披露日,方正团体持有20.03%企业股份。依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企业控股股东方正团体持有的企业股份将悉数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团体或其下属新设营业平台”,企业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团体或其下属新设营业平台”。安全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依照70%的比重受让新方正团体73%-100%的股权,因而,安全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成为新方正团体的控股股东,华夏安全作为安全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操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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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