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易娱乐11月19日报导 11月19日,“星爷”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约5900万国民币)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一案,接着于法院开审,周星驰由资深律师文本立代表,于文凤则由前律政司袁国强代表。该案件的原告为于文凤,周星驰为被告,案件于昨天首日开审,于文凤和周星驰昨天均并没有有亲自现身应讯。今天续审时,于文凤亲自出庭。 于文凤至今日早上约10点半抵达法院,她戴口罩和墨镜,身穿米色西装外套,打扮时髦抢眼。她早上并没有入庭内,却是待在一间房内与律师探讨法律文献。至中午12点半左右,她在多位律师陪同下离开法庭,预计是出外用餐,并没有接纳记者采访,下午两点庭审接着。 获悉,于文凤的诉求涉及到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收获。于文凤显示,当年尽管没签署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合同,让她从周星驰的投资收获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明,两人交往13年,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她,但那不过恋爱中的情话,却非构建法律关连的承诺。 而于文凤一方则以为,于文凤在2002年4月初次与周星驰的星辉国外签约,成为星辉国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那时双方已有共识, 于文凤 可从周星驰的收获中分成,双方终归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完成分成10%的合同。而就“天比高”名目而言,律师显示一最初周星驰就准备将此中一间独立屋留作自住,故不应视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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