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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产]同安洪塘一地块将出让,申请人应为从事电池生产公司

2021-11-3 17:10| 发布者: wdb| 查看: 30|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同安洪塘一地块将出让,申请人应为从事电池生产公司,更多关于厦门房产关注我们。

  乐居买房讯 昨天,厦门市当然资源和规划局发表对于2021TG01-G地块国家所有建造用地运用权公布出让公告,该地块位于同安区12-12洪塘北片区同翔大道与洪新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面积599783.828㎡,起拍价25440万,将于12月6日出让。

  地块出让要求请求:①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电池生产的公司;②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或受权运用国度常识产权局颁发的电池生产相干范畴的发明专利。

  名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国民币5000万元/公顷,固定产业投资总额不低于国民币299892万。

  投产后第三年度起延续五年不低于国民币12300万/公顷,投产后第三年度起延续五年,每年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缴纳的地均税应不低于675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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