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 胡冰 编辑 | 张一诺
12月2日,华夏国民银行国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推出了一张罚单,剑指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局限企业及该企业副行长王献伟。
罚单显现,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局限企业犯法举止类别为:
1.提供虚假的统算报表;
2.超越期限向华夏国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材料;
3.未按划定履行消费者身份辩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消费者发展买卖;
4.对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部分消费者未按划定从新辩别消费者身份。
王献伟, 时任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局限企业副行长, 犯法类别为:
1.未按划定履行消费者身份辩别义务,与不明身份的消费者发展买卖;
2.对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部分消费者未按划定从新辩别消费者身份
针对上述犯法举止,国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山东临沂罗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局限企业处以警告并罚款89万元的处分;对王献伟处以罚款4.5万元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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