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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通报:涉在尖沙咀参加暴动,9名被告区别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

2022-4-14 13:57| 发布者: wdb| 查看: 57|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港警通报:涉在尖沙咀参加暴动,9名被告区别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更多关于国内新闻关注我们。

  [环球网报导]香港警方今日(12日)在脸书通报,2019年8月11日,香港有人在尖沙咀一带暴动,并围堵及进击尖沙咀警署,警方拘捕5男5女。10人被控在尖沙咀参加暴动,此中9人判处监禁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

  通报称,该10名人员被控“暴动”罪,它们早前在地域法院否认控罪。中间8人早前已被判刑,剩余1人今天也被判罪成。9名被告区别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

  法官判刑时称,当日暴动人员围堵及进击警署,举止已超过表明诉求的界线,乃是干脆挑战警方执法,也间接挑战法治。法治基石若受动摇,后果不堪设想,以警员及警署为指标乃本案惨重之处,必需判处阻吓性刑罚。

  据香港“东网”报导,该10名人员早前在地域法院否认控罪,此中9人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立,中间8人已于3月在地域法院区别被判监,余下1人今早也被判监3年6个月。

  报导称,10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柯士甸道与堪富利士道之中的弥敦道,连同他人参加暴动。除被告梁俊伟脱罪外,其它被告均罪名成立。被告郭嘉辉今日被判监3年6个月,其余罪名成立的8名被告早前已区别被判监3年6个月至3年9个月。

敲击映入主题: 中央出手 香港形势趋稳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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