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市公安局1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通报,2022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在对外省返乡确诊病例原某的流调进程中发觉,蒲城县城关镇巷子口鲜炒鸡饭店、蒲城县长乐路华夏汽油荣耀加油站和蒲城县城关镇东风路鸽子便捷店等3个单位,在经营治理中未依照疫情时期相干防疫划定请求对映入人士发展全员扫码备案和体温检验,妨碍了流调溯源、人士治理等延续疫情防控举措的执行,形成惨重后果。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划定,公安机关对蒲城县城关镇巷子口鲜炒鸡饭店相干责任人士张某、梁某,蒲城县长乐路华夏汽油荣耀加油站相干责任人士屈某、张某,蒲城县城关镇东风路鸽子便捷店李某等5人区别处以行政拘留。
渭南公安提醒:全市各单位要严刻贯彻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属地、部门、单位、私人要确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刻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空气流通等常态化防控举措,做好人士健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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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光博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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