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球网报导】据香港“星岛网”信息,2019年“修例风波”时期香港元朗曾在7月26日至27日产生大范围冲突,在警方发出反封信通告书后,钟健平仍参加并组织在元朗的非法集会示威运动,2021年被指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和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他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日(13日)于香港地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处其16个月监禁。
法官显示,警方先前经已向被告钟健平详述游好的潜在风险,但钟健平挑战上诉委员会的打算,游行首尾数次举办记者会,运用具煽动性的字眼,明知和希望他人参加,有意识地犯法,属加刑要素。法官还显示,游行人口多且流动性高,人群后来偏离本来路线,警方的警力安排不足以应对,以后演变成示威冲突,多名装备武器的示威者冲撞警方防线,甚而围困警车,警方合乎道理地施放催泪弹驱散。
法官还显示,尽管控方事隔两年才提议检控,但本案有超越160小时视频证据需逐一查看,此外警方也需时间搜证,故此无刻意延误,没有对被告形成不公。法官表达被告的求情理由和事故有其它组织者都非是减刑要素,考量到运动的参加人口和形成的破坏,以24个月为本案量刑起点却非超重。被告实时认罪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总刑期为16个月。
报导推荐,42岁被告钟健平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他此外被指控于同日在没有合法权限或没有合乎道理辩解的概况下,明知而参加该未经批准的游行,此罪获法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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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光博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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