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依法处理一同疫情时期拒不执行紧急状况下的打算、命令的犯法案件。
4月17日,沈阳市苏家屯区防范地域内某小区居民刘某某(男,56岁)新冠病毒核酸检验结果为阳性。经查,刘某某屡次出入公共场地,并前往密闭场地发展体育运动。4月10日,该人显露发热症状后,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表的第35号、第48号通知划定,无及时拨打效劳热线12345联系相干部门,也未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口服退烧药后仍接着出行。
日前,刘某某正接纳入院隔离治疗。4月18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以犯法举止人刘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况下的打算、命令,对其依法立案考查。
(总台cctv记者 李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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