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5月25日发表信息,为落实贯彻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请求,咱省进一步下降公立医疗机构新款冠状病毒核酸检验和抗原检验价值。 5月27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款冠状病毒核酸检验单人单检最高指导价值16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采检验最高指导价值4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关于政府组织的大范围筛查、常态化检验,要充分考量范围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本钱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验不超出每人份3.5元,检验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验效劳的,需进一步下降收费准则。 公立医疗机构新款冠状病毒抗原检验采用技耗分离形式收费,检验效劳名目最高指导价值由5元/人次降至2元/人次,检验试剂(含采样器具)依照实质收购价零差率出售;“价值名目+检验试剂(含采样器具)”单次检验总价值由最高不超越15元降至6元。 公立医疗机构要严刻依照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技艺规范展开检验效劳,应同一时间提供单人单检和混采检验两种效劳选择。 省医保局请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医学检测实验室等社会检验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效劳理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准则定价,表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验价值。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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