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团伙恶意生产车祸,骗取保障企业保障赔偿款,两年内作案20起,骗取赔偿款24万余元。3月30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对该起保障诈骗案说起公诉。近日,姜某因犯保障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2万元。
2021年10月17日,江苏某保障企业的一名员工在核查保障时发觉,一姜姓男士的机动车频繁出险,有伪造车祸骗保的可能,因而向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报警。警方立案侦查后,快速将姜某抓获。
2019年,姜某在经营车子维修厂进程中,理解到可行经过生产虚假车祸骗取保障赔偿款。首次试水,姜某寻到友人任某,二人生产了一同车祸,并成功获赔5400元。今后,姜某一发不可收。2020年,姜某又寻到友人姚某,说本人家车的启动机有难题,在旧车市场不好出手,撞至作废则至少可得到保障赔偿款2万元,想让姚某帮这种忙。姚某便驾驭这车在路面上物色到一台载货汽车后,随即撞上去,终归,这车得到保障赔偿款2.43万元。
就这样,姜某及其友人一共7人如法炮制,在两年内连续经过相似手法生产了20起车祸,累计获赔24万余元。
江都区检察院检查后以为本案犯罪实是明白,证据切实、充分,应以保障诈骗罪追究姜某刑事责任。其余涉案人士因在检查起诉时期追诉准则的变更,没再组成保障诈骗罪,遂对它们作出不起诉料理。法院采用检察机关提议的量刑提议,作出以上判决。
(王智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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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