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15日信息,9月14日,小米科技局限责任企业与国度常识产权局相干案件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布。
文书显现,小米企业之前申请注册服装鞋帽类图形商标,国度常识产权局以其与引证商标组成近似商标为由驳回申请。一审法院扶持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35474476号“JEX”商标)组成近似商标,但对诉争商标在婴儿成品衣商品的注册申请应予核准,裁定撤销国度常识产权局作出的被诉打算,并由其从新作出打算。
▼ 小米申请的雷军手写签名商标
▼ 引证的某服饰局限企业Jex商标
小米企业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市顶级国民法院说起上诉,要求就引证商标组成诉争商标在先权利阻碍的实是从新作出断定。最重要的理由为,诉争商标系小米企业法定代表人雷军的手写签名,为汉字抽象化签名,不会形成相干公众的混淆误认。
IT之家理解到,二审法院以为,尽管诉争商标全体经艺术化料理,与引证商标存留必定差异,但其实不足以使相干公众在施以通常注意力隔离观看状况下区分开来。终归,法院裁定驳回小米企业上诉,保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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