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济南市民王某与某房地产企业(之下简单称呼“某企业”)签定《商品房交易协议》,购置某企业开发建造的某小区住宅一套。某企业承诺房屋售价中包涵精装修,并在协议中约定了装修的部位,运用的资料、设施功能、品牌等。某企业在协议中承诺,如达不到约定准则的,理赔双倍的装扮、设施差价。
2013年5月,房屋交付后,王某发觉房屋的装扮、设施准则均大大低于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准则。随王某按照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企业理赔装扮、设施差价的两倍共8万元,并承受本案的鉴别费、仲裁费。审理进程中,济南仲裁委委托某鉴别机构发展鉴别。鉴别结果表达,房屋装扮、设施与协议约定存留差异,差价为3万元。仲裁庭根据协议约定依法判令某企业理赔王某差价6万元,并承受鉴别费、仲裁费。
济南仲裁委仲裁员提示客户,本案能够胜利维权获得理赔的要害点在于: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交易协议》中对装修部位及设施、资料的功能、品牌等发展了具体、准确的约定;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交易协议》中准确约定了理赔准则。客户签精装修房屋购房协议时应特别注意之下几点:
一、准确约定装修中运用的各样建材及设施的品牌、型号,不行笼统地约定“进口”、“高端”、“国家内部名牌”、“世界名牌”等。
二、少许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必能够审查出去它能否存留品质难题,而必需经过运用才能发觉,因而在签定协议时也应注意在协议中约定装修工程保修期限。
三、违约责任。协议中应准确开发商装修不适合约定理赔方法、准则等,方便显露难题后的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