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士疫情居家办公遇害未定工伤,法院:重作工伤断定打算)
7月12日,妹妹柴媛死亡一年后,黑龙江女士柴芳终归收到了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法院以为,柴媛源于处于居家办公的事业环境而遭到了案涉暴力伤害,其死亡情形应断定为工伤。
事发是在2020年6月18日。
警方那时出示的概况讲明显现,事发当日11时24分,嫌疑人靳某某逃窜时映入柴媛屋内,采用勒颈形式致其死亡,随后靳某某在公安抓捕中坠楼死亡。
柴芳以为,妹妹是在事业时期遇害,应断定为工伤。据其提供的聊天纪录显现,嫌疑人映入柴媛屋内的几分钟前,她才将一份周事业总结发送至部门微信群中。
大庆市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及黑龙江省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则以为,柴媛疫情时期居家办公,可行视为事业时间和事业场地的拉伸,但柴媛被害与其履行事业职责无因果关连,故不断定工伤。
终归法院判令大庆市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从新作出工伤断定打算。
柴芳叮嘱新京报记者,见到法院判决后她很激动。“这一年来家人的努力无白费。咱们坚持到此刻非是为了要钱,不过想给咱妹妹讨一种说法。”
柴媛的工牌。接受采访者供图
黑龙江一女士居家办公时期遇害
2020年6月18日,34岁的柴媛在其租住的房间内死亡。
柴媛的姐姐柴芳叮嘱新京报记者,妹妹是哈尔滨市人,她于2013年7月硕士毕业,今后在大庆市城乡规划局(今大庆市当然资源局)事业。
源于事业原因且尚未婚嫁,柴媛独自租住在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小镇小区。
柴芳称,2020年6月,受疫情作用,依照单位请求,妹妹一直居家办公。6月18日7时许,妹妹和家人视频聊天时说起,小区周边刚产生过刑事案件,“咱们提示她注意平安,她说没事,本人会锁门待在屋子里哪还不去。”
当天正是周四,柴芳上午一直在家事业且和同事有联系。
依据柴芳出具的柴媛微信聊天纪录截图显现,事发当日11时21分,柴媛将一份周事业总结发送至微信群中。当日15时32分和21时14分,同事曾二次联系柴媛,均未获回复,同事也曾屡次手机联系柴媛,但手机一直未接通。随后柴媛同事抉择报警。
柴芳说,民警于当日23时许赶到柴媛家门口,撬门后发觉柴媛曾经遇害。
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出示的概况讲明显现,2020年6月18日11时24分,作案后的嫌疑人靳某某逃窜至龙凤区龙凤小镇小区,映入柴媛所在的屋内,将受害人柴媛操控,采用勒颈形式致其窒息死亡,靳某某在公安抓捕中坠楼死亡。
柴媛遇害当天的聊天纪录截图。接受采访者供图
省市人社部门不予断定工伤
柴芳以为,妹妹是在事业时期遇害,应断定为工伤。“咱妹妹遇害当天全部的聊天纪录都显现她在事业,即使是失联后,另有人在和她沟通事业的难题。”
2020年7月,柴芳及家人向大庆市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下称大庆市人社局)提议工伤断定申请。
柴芳称,那时大庆市人社局承认柴媛遇害是在事业时间,“但它们又说咱妹妹非是事业原因遇害,不行断定为工伤。”
大庆市人社局2020年9月2日出示的《不予断定工伤打算书》显现,依照《工伤保障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划定:“在事业时间和事业场地内,因履行事业职责遭到暴力等不测伤害的理当断定工伤”。
大庆市人社局以为,柴媛疫情时期居家办公,可行视为事业时间和事业场地的拉伸,但犯罪嫌疑人为个体从业者,与柴媛无事业交集,非是柴媛履职的治理和效劳对象,且犯罪嫌疑人是在作案后,因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逃窜至柴媛住处将其杀害,柴媛被害与其履行事业职责无因果关连,因而不予断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柴芳及家属遂又向黑龙江省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厅(之下简单称呼黑龙江省人社厅)申请复议。
黑龙江省人社厅2020年12月21日出示的行政复议打算书显现,柴媛居家办公时期遇害与其履行事业职责没有因果关连,不隶属断定为工伤或许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打算保持大庆市人社局做出的《打算书》。
因不服上述打算,柴芳及家属将大庆市人社局和黑龙江省人社厅诉至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国民法院判令大庆市人社局从新作出工伤断定打算。判决书截图
法院一审判决: 应从新作出工伤断定打算
2021年5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柴芳的辩护律师徐旭东提供的大庆市人社局及黑龙江省人社厅行政诉讼答辩状显现,两被告以为,柴媛疫情时期居家办公,可行视为事业时间和事业场地的拉伸,但柴媛被害与其履行事业职责无因果关连,故不断定工伤。
2021年7月7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显现,法院以为,该案中,柴媛系在居家办公时期被靳某某杀害,双方当事人关于柴媛遭到伤害时系在事业时间和事业场地并没有争议,故断定柴媛的死亡情形能否适合“因履行事业职责遭到暴力等不测伤害”,系本案的基本难题。
法院以为,若职工因履行事业职责处于特定环境,又由于身处该特定环境而遭到了暴力伤害,也应断定该暴力伤害与该职工履行事业职责具备因果关连。
本案中,2020年2月至柴媛被害,大庆资源局正好施行弹性事业制,应允事业人士居家办公。故柴媛居家办公时期理当断定为因履行事业职责处于特定事业环境之间,若柴媛源于处于居家办公的事业环境而遭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柴媛的死亡情形也应断定为工伤。
大庆市人社局仅考量柴媛遭到的暴力伤害与其事业内容之中的因果关连,而疏忽职工因履行事业职责所处的事业环境与暴力伤害之中的因果关连,从而断定柴媛遭到的暴力伤害与其履行事业职责不具备因果关连隶属实是不清,证据不足。
终归,法院撤销了大庆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断定工伤打算书》以及黑龙江省人社厅作出的《行政复议打算书》,判令被告大庆市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从新作出工伤断定打算。
柴芳说,日前她也不晓得大庆市人社局和黑龙江省人社厅能否会说起上诉,“假如它们上诉的话,咱们也会接着申诉下来。”
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