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8月17日电(记者王存福)记者17日从海南省当然资源和规划厅据悉,在限购政策颁布前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实质已出售的房屋,在限购政策颁布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凭据补办购房协议网签登记和不动产备案。
获悉,为解决因历史遗留难题导致的不动产“备案难”,确实维护群众权益,经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当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造厅、国度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8月16日结合发放对于不动产备案历史遗留难题料理意见的通告,对不动产备案根本准则、适用范畴、解决政策和方法等作出准确请求。
此中,在限购政策颁布前(含省及各市县颁布的限购政策),房地产名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实质已出售的房屋,在限购政策颁布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购房人可凭购房协议或认购合同以及付款凭证,补办购房协议网签登记和不动产备案。此中,付款凭证包括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已付款银行转账有用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
政策准确了名目用地手续不改善,超宗地界址线建造,非住宅用地建造住宅未处理土地用途变更,住宅用地上规划部门批准配建商业效劳设备,跨宗地建造名目合宗时容积率和出让年限断定等5种情形的处置形式。
依照划定,不属购房人责任的,处理不动产备案与补办相干手续并行,处理不动产备案与补缴相干税率并行,处理不动产备案同一时间向责任单位追溯法律责任。
政策请求各市县政府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又要防止犯法违纪举止借机搭车。要坚持“闭环看管”堵塞漏洞,“疏堵联合”严控新加,从源头上幸免显露新的历史遗留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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