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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推出3起涉疫典范案例

2022-4-26 11:19| 发布者: wdb| 查看: 42|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省检察院推出3起涉疫典范案例,更多关于国内新闻关注我们。

  近日

  省检察院推出3起涉疫典范案例

  隐瞒路程轨迹形成新冠病毒流传

  明知进口火龙果涉疫仍违纪贩卖

  强行冲卡妨害疫情防控公务

  ……

  案例一

  隐瞒路程轨迹形成新冠病毒流传

  ——胡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及其家族成员常年居住于省外。2022年3月13日,其省外居住地显露新款冠状病毒疫情,本地卫健委发表《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举措的通知》,请求市民非必需不离沪,确需离市的人士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汇报。3月18日至22日该该居住地连续新加确诊病例2例、没有症状感染者106例。同年3月9日,芜湖市发表《对于进一步增强近期疫情防控事业的紧急通告》,请求对省外中高风险地域来芜人士增强摸排管制力度,贯彻“三天两检+11天健康监测”或“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划定。3月13日,繁昌区卫健委发表《致广泛居民的一封信》并在各小区发展张贴,请求非必需不来繁、从疫情产生地返繁须向社区报备并贯彻居家隔离监测举措。

  3月22日,胡某某显露咳嗽等症状,当晚在省外某区居住地的药店购置了复方氨酚溴敏胶囊、蛇胆川贝枇杷膏。后胡某某与其妻儿商议打算返回繁昌,一行三人于3月23日凌晨3时许从省外开车出发,7时47分到达繁昌区峨山快速街口。交通检疫点值班人士核查两码并展开核酸采样,发觉胡某某等人自省外返繁,遂请求胡某某等人扫码发展返繁人士备案报备,但胡某某等人虚假备案返回地为安徽省宣都市泾县。

  3月23日9时6分至11时40分,胡某某等人不执行疫情防控划定,在核酸检验结果反馈前到繁昌区某面馆、行政效劳中心大厅等公共场地,后返回繁昌区繁阳镇某小区。当日14时许,繁昌区卫健委手机询问胡某某能否报备并告知须要居家隔离,胡某某谎称已离开繁昌,后因害怕回电称本人在繁昌区繁阳镇某小区。15时25分该小区所在社区事业人士向其核实住址、贯彻管制举措时,胡某某再一次隐瞒路程,谎称住在繁昌区新港镇某小区。

  16时许,胡某某因症状加剧开车前往三山经开区某卫生室就诊,在途中接过新港镇社区事业人士手机,社区事业人士告知其须居家隔离并请求上门发展核酸采样,胡某某仍接着隐瞒路程轨迹。17时10分胡某某等人到达三山经开区某卫生室,接诊医生测量胡某某体温达38度,发觉其自省外返繁且症状疑似新冠肺炎,立即向卫健委汇报。18时13分胡某某被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3月24日凌晨,胡某某被确诊患新冠肺炎(轻型)。

  经查,胡某某系繁昌区“零号病例”,截至4月12日,繁昌区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6例、没有症状感染者58例,36名接近者、95排名密接者被聚集隔离管制,胡某某的举止导致繁昌区全境封闭治理,党政机关、企工作单位悉数停工停产,耗费大批人工物力财力,惨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

  胡某某犯罪线索系繁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匹配办公室派驻检察官在剖析确诊病例轨迹时发觉并第一时间提议公安机关初查。3月26日,公安机关以胡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3月27日繁昌区检察院提早介入,踊跃引导侦查取证。4月2日胡某某治愈出院,同日19时被公安机关采用强迫举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

  案例二

  明知进口火龙果涉疫仍违纪贩卖

  ——武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及其家族成员一同在安徽省休宁县经营水果店。2022年1月1日,武某某到外省某市一农产物物流中心收购了30箱越南进口红心火龙果,当日运抵休宁县。同日晚,外省某市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该物流中心进口水果抽样检验时,发觉该批次进口火龙果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呈阳性,即对经营者聚集隔离观看,并对该物流中心进口水果地域发展封控管控。

  1月2日早上7时许,外省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接区防疫专班指示核查该批次进口火龙果去向,该局民警手机联系武某某,告知其收购的该批次火龙果抽样核酸检验呈阳性,需单独存放,不得对出行售,等候本地防疫部门料理。武某某当日将要收购的火龙果单独存放于休宁某小区冻库内,但未向本地防疫部门汇报本人路程及水果涉疫概况。

  1月9日至10日,武某某布置工人先后搬运7箱火龙果至店内贩卖,未发展消毒料理。1月11日,休宁县市场监督治理局接事业指示排查本县内出售进口火龙果概况,武某某未如实汇报其收购及出售概况。1月12日11时许,休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市疫指办通告,本县某水果店有从外省某市购进越南火龙果,即发动应急预案,于同日20时56分对武某某存纵火龙果冻库发展环境采样,采样结果为弱阳性;当日对接近火龙果的相干人士发展排查,并贯彻管制举措,

  经查,武某某搬运至店内出售的涉疫火龙果部分已售出,此中部分贩卖至休宁县某学校。1月12日,休宁县对武某某存放涉疫火龙果冻库所在小区及休宁县某学校发展封控,该小区被封控至次日凌晨,某学校持续管制五日,对2300余人发展核酸检验,对22名接近人群聚集隔离管制,耗费大批人工物力财力。

  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检察院在事业中发觉本案线索,以为本案隶属有较大社会作用涉疫案件,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早介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踊跃引导侦查取证。同日,公安机关以武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武某某采用监视居住强迫举措。日前,案件正好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强行冲卡妨害疫情防控公务

  ——唐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

  2021年7月29日,为有用应对南京等地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情势,天长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在全市通往江苏方向各快速出口、国省干线道路、县乡公路设立交通查验点,由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承受引导分散机动车、维护驾车秩序、查验健康码等事业职责。

  同年8月3日,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辅警王某某在依据天长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设立的冶山镇金牛湖卡口执勤,当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驾驭苏A*****小型小汽车至该卡口时,王某某依据防疫事业的请求,查验唐某某及随车两名乘坐人的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验声明。

  因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没有办法出具核酸检验声明,王某某请求扣留其驾驭证、行进证,待唐某某依照疫情防控请求将机动车调头并原路返回时,再将驾驭证、行进证发还。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拒不匹配,并加大油门,强行闯过卡口,并将王某某拖倒在地,致王某某受伤。经鉴别,王某某系四肢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伤,属轻微伤。

  次日,唐某某到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投案,因疫情原因,天长市公安局未对唐某某采用拘留举措,于当日对其取保候审。案发后,天长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早介入引导侦查。2022年1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查起诉。检查起诉时期,承办检察官对唐某某发展法治教导,指明其举止的社会危害性及可能形成的惨重后果,唐某某显示深受教导,认罪悔罪,日前该案正好进一步处理中。

  来自:安徽省检察院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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