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球网报导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东网26日报导,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因4宗非法集结案,共被判监20个月,现于赤柱监狱服刑,他仍要面临其它刑事案件。黎智英与壹传媒团体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地契运用价格5.16亿港元将军澳产业邨地段,并隐瞒香港科技园企业,转让黎智英相干的企业得到租金利益近2000万港元,两人因而被控一项欺诈罪。此案将于27日在地域法院最初审理,估计审讯需25个事业日。
报导称,本案本来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团体商用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和黄伟强,控方在本年2月底申请将周达权从本案中分拆,另案料理,获法庭批准。黎智英及黄伟强2名被告将于27日起受审,而周伟强的案件则押后至7月21日再审。案件分拆后,控方也将控罪书修订,由本来3名被告同面临一项欺诈罪,修订为黎智英及黄伟强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周达权则独自面临一项欺诈罪。
据报导,控罪称,众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时期,向香港科技园企业隐瞒,无或未曾在违反于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约的概况下运用在将军澳产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以及向科技园企业虚假地显示,是在该租约所容许的概况下,运用或以前运用该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并以此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企业不执行租约下的权利去采用行动,让苹果日报印刷局限企业及或力高顾问局限企业得到利益;或导致科技园企业蒙受不利或有差不多水平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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