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湖南政法
5月7日,湘西州龙山县公安局发表警情通报,全文如是:
2022年5月5日、6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别通报:龙山县召市镇田某(女,19岁)、郭某某(女,19岁)核酸检验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经考查,2022年4月30日下午,田某、郭某某等人乘坐田某(男,23岁)私家车从江苏省没有锡市返回龙山县,返程后未向户籍地村(居)委会主动报备,在健康码被赋黄码的概况下,未遵守及时居家隔离的疫情管制请求,并屡次前往人士稠密场地,作用非常恶劣。田某、郭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受理为刑事案件侦查。
日前,田某、郭某某正好医院住院隔离治疗,待隔离治疗完毕后将依法发展料理。
龙山县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
来自:龙山县公安局、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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