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崇左5月16日电(通讯员程远东)为牟取利益,非法交易国度濒危野生鱼类,何某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说起公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6000元。 获悉,何某非法交易的鱼类为野生斑鱯,通俗称呼“芝麻剑”。2021年8月24日,何某在明知野生斑鱯是国度庇护动物的概况下,仍在龙州县上金乡两岸村丽江码头向渔民采购了一条野生斑鱯,并运到其本人在龙州镇经营的摊档上贩卖,在摆摊待售时期被龙州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士查获。经鉴别,查获的这条鱼为野生成年斑鳠,系国度二级要点庇护水生野生动物。 龙州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并检查后,以为何某的举止触犯了《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划定,犯罪实是明白,证据切实充分,应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法院说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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