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据悉,江苏省人社厅和江苏省财政厅结合发表通告,从本年1月1日起调度工伤保障定期待遇。
详细准则为:伤残级别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度,在原享受伤残津贴准则根基上依据伤残级别每人每月区别增添:一级289元,二级257元,三级240元,四级235元。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度前月伤残津贴的6.13%增添伤残津贴,调度准则不超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度额。
各市生活十足、多数、部分不行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根基上,每人每月增添4.58%。调增后生活十足、多数、部分不行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745元/月、2996元/月、2247元/月的调度至此准则。工亡人士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度,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准则根基上每人每月增添70元。
资金来自详细为:工伤待遇已归入工伤保障基金支付的,这次调度所增添的费率由工伤保障基金列支;尚未归入工伤保障基金支付的,由原通道列支。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障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士,2022年根本养老金增添额低于同等级伤残津贴增添额的,由工伤保障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度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依照划定,2021年12月31当前,公司、机关工作单位、社会集团、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士供养亲属,以及已按划定处理退休手续,其根本养老保障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障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士,从2022年1月1日起调度工伤保障定期待遇。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时期经审核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以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士供养亲属,从2022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告相干划定调度工伤保障定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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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源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