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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入狱不知悔改 教人开锁行窃被判两罪

2022-5-16 10:19| 发布者: wdb| 查看: 54|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两度入狱不知悔改 教人开锁行窃被判两罪,更多关于国内新闻关注我们。

  正义网讯(通讯员梁高峰)因抢劫、盗窃曾两度入狱,再一次出狱后传授他人开锁方法伙同作案。近日,山西省永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被告人郭某说起公诉。

  2008年,郭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数罪并罚打算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于2018年被减刑解放;2020年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21年2月刑满被解放。

  出狱后,郭某曾到外埠打工,但因好逸恶劳、不想吃苦受累而未能坚持。2021年12月初,郭某回到家中没有所事事,因本人有开锁技巧,因而准备重操旧业。但由于害怕被抓,郭某就料到将开锁技艺传授给他人,由他人实行盗窃,本人只负责驾车,一朝被发觉能够及时脱身。

  随后,郭某便纠集本人服刑时结识的狱友娄某(另案料理)到本人家中,向其传授开锁技艺并提供开锁用具、资料等,让娄某在本人家的防盗门上屡次练习。等娄某掌握开锁技艺后,郭某驾车拉上娄某及另一狱友梁某(另案料理),到夏县、运都市盐湖区、永济市屡次踩点,并在永济市一小区实行了盗窃。几天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年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郭某移送永济市检察院检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检查后发觉郭某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公安机关可能存留遗漏罪好的概况。依据案件实质,承办检察官打算自行补充侦查,并再一次讯问了郭某,但郭某辩称本人不会开锁,不过让娄某用多把钥匙试着开锁。

  承办检察官联合娄某的供述,向郭某释法说理。通过耐心细致的事业,郭某向检察官供述了向他人传授开锁技艺的具体进程,并对悉数犯罪实是供认不讳。

  当前,永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郭某说起公诉,并提议法院对其数罪并罚。郭某显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定了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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