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扎伤三名城管
黑摩的驾驶员被判刑一年
本报讯
上午,房山法院审理一黑摩的驾驶员暴力抗法,扎伤三名城管执法人士案件,法院判决黑摩的驾驶员李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李福本年41岁,是河北农民。据他坐在旁听席的妻子推荐,它们有一双儿女,来京务工十年了。同样坐在旁听席的另有30多名城管人士。这是房山法院审理的首例暴力对抗城管执法人士、涉嫌妨害公务的案件。
本年5月6日下午,在房山西潞南大街周边,李福和正好执法的房山都市治理概括行政执法监察局西潞执法队遭遇了。据检方称,城管局执法人士请求李福泊车审查,但李福拒绝匹配,并驾驭黑摩的强行逃跑,后被城管局执法人士截停。据当庭播放的事发视频显现,被截停后李福情绪激动,大声喊叫。
“咱那时急于,就用改锥、水杯将咱的三轮车玻璃砸碎。”李福说,他持碎玻璃向执法人士乱挥。视频中,李福大喊“城管抢劫!砸咱玻璃!”并威胁再不让本人离开,就把车烧了。在此进程中,三名城管局执法人士受伤。经鉴别,三名城管执法人士为轻微伤。
据起诉书,李福在此此前曾因非法运营黑摩的二次被行政拘留。
“为何屡教不改?”法院问李福。
“咱母亲身体有病,儿童还上学,开摩的是为了养家糊口。”李福说完,扭头和坐在旁听席的城管人士说,“对不起了。”
在最终陈述阶段,李福掩面哭泣,称本人一时冲动,其辩护人称其为弱势团体。终归,法院判决被告李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张宇
文并摄 J223